管理办法
北京大学高性能计算校级公共平台使用流程
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高性能计算校级公共平台(以下简称平台)的使用和管理,现根据我校有关仪器设备管理的规定,特制订《北京大学高性能计算校级公共平台使用流程》(以下简称流程)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大学教职员工和学生。
第三条 本平台使用预付费制,用户预交机时费并签署合同,设立用户账号。在使用过程中根据相关收费标准进行扣费,余额为零或者欠费将暂停服务。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支付机时费的,需提交申请和承诺书,经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使用。
第四条 测试流程:
用户通过http://hpc.pku.edu.cn下载《北京大学高性能计算校级公共平台用户申请表》和《承诺书》,签订后开通测试账号(注:未完成缴费情况下,账号暂为测试账号,完成测试签订合同并缴费后转为正式账号),用户可用测试账号在平台管理员的安排下进行测试。
第五条 开户及使用流程:
1、签订合同:用户完成测试后,签订服务协议并缴费。
2、缴费:按照第六条缴费方法进行缴费。
3、开户:用户把缴费回执送到计算中心用户服务大厅后,平台管理员当天为用户开户并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用户。
4、使用:按照用户手册及相关规定进行使用。
5、充值:余额为零或者欠费,需要缴费充值才能继续提交作业。如果收到欠费通知后,超过30日没有补足费用,账号将被注销,存储空间收回。
6、奖励机时的兑现:用户向平台管理员书面提交相关正式发表论文,管理员核实后按《北京大学高性能计算校级公共平台收费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确认奖励额度。管理员按月汇总具体奖励情况,书面提交给平台主任,经平台主任审定以后,给相关账号充值兑现奖励。
7、销户:合同到期如不再需要继续服务,可主动注销账号;合同期内如欠费30天以上将强制注销账号。
第六条 缴费方法:
1、缴费方式:校内转账支付、现金支付、开放式测试基金。
2、具体办理流程:
(1) 校内转账支付:持内部支票到设备部会计室完成交费,并取得收费盖章回执,把回执交到理科一号楼1158计算中心用户服务大厅。
(2) 现金支付:到设备部会计室完成现金支付,并取得收费盖章回执,把回执交到理科一号楼1158计算中心用户服务大厅。
(3) 开放式测试基金:到设备部管理办公室申请开放式测试基金,申请成功后到设备部会计室取得收费盖章回执,把回执交到理科一号楼1158计算中心用户服务大厅。
开放式测试基金申请方法:(http://www.lab.pku.edu.cn/fwzn/sbglysyzn/19820.htm)
3、缴费及业务办理点:
(1) 设备部会计室:
勺园5甲410,联系电话:62751417
(2) 设备部管理办公室:
红五楼251,联系电话:6276713
(3) 计算中心用户服务大厅:
理科1号楼1158,联系电话:62751023